日本轉職後 14 天內:入管契約機關變更申報怎麼報

日本轉職後 14 天內:入管契約機關變更申報怎麼報

日本轉職後,除了在留資格是否受影響,還有一個 14 天期限的入管申報容易被忽略。這篇整理契約機関に関する届出的完整流程與例外。

拿到新公司的 offer、談好離職日跟入職日之後,多數人腦中想的是「我的簽證會不會有問題」。這個念頭沒有錯,但實際上還有一件更容易被漏掉的事:換工作本身,會觸發一個 14 天期限的入管申報,而且通常不會有人主動幫你顧到這件事——HR 會處理你的勞健保和退職手續,但「契約機関に関する届出(契約機關變更申報)」這個入管申報,法律上的申報義務人是你自己,不是公司。

如果你的情況是「一樣拿 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技人国)簽證、換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內容還是同類型的技術或知識型工作」,那你主要要處理的就是這篇講的申報,在留資格本身不需要變更。如果新工作的職務內容跟現在的在留資格對不上(例如從技術職轉成完全不同性質的工作),那你要處理的可能不只是申報,而是要先申請 在留資格変更許可 ——這部分留到後面「這些情況要不要報」再細談。如果你是持 高度専門職 在留資格,規則又不一樣,直接跳到後面對應的段落看。

想先確認自己這份 技人国 簽證本身的申請條件和資格範圍,可以參考 拿到日本工作 offer 後,工程師簽證實際上怎麼跑。這篇則是專門處理「已經在日本工作、現在要換工作」這個階段的申報義務。

「契約機関に関する届出」是什麼

法律依據是入管法第 19 條の 16。這項申報義務不是每一種在留資格都有,而是限定在下面這幾種——如果你是這幾類之一,你的雇用契約對象(也就是雇用你的公司或機構)在入管法上就會被稱為「契約機關」:

  • 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技人国)——多數軟體工程師持有的簽證
  • 高度専門職 1 號イ/ロ、高度専門職 2 號(イ/ロ)
  • 研究
  • 介護
  • 興行(契約型)
  • 技能
  • 特定技能

當這個契約機關本身,或你跟契約機關之間的契約關係發生變化時,你必須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長官申報,這就是「契約機関に関する届出」。

簡單說:這不是「換工作要不要跟公司講一聲」的問題,而是一項法律上的申報義務,申報對象是入管,不是你的新舊雇主。HR 可能會幫你處理離職證明、社保轉出這些行政流程,但不會替你去入管網站按下「送出申報」這個動作——這是你自己要記得的事。

轉職時,其實是兩件事都要報

換工作在入管法的定義裡,不是一個事件,而是兩個各自獨立、各自都有 14 天期限的事件:

觸發事件說明申報期限
① 契約機關名稱變更公司改名事件發生後 14 天內
② 契約機關所在地變更公司搬遷地址事件發生後 14 天內
③ 契約機關消滅公司解散、合併消滅等事件發生後 14 天內
④ 與契約機關的契約終了你離開原公司離職日起 14 天內
⑤ 與新契約機關締結新契約你加入新公司入職日起 14 天內

換工作時,你會同時遇到 ④ 和 ⑤ 這兩項。也就是說:離職這件事要報一次,入職這件事還要再報一次,各自從各自的事件發生日起算 14 天,不是合併算一次。

三種申報方式

方式說明適合情況
線上(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電子届出システム)24 小時、全年無休可申報;需要先完成一次性的利用者情報登錄;線上申報 不需要附加任何證明文件多數人最方便的選擇
現場窗口到住所地最近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窗口辦理,需攜帶在留卡想當面確認或順便處理其他手續
郵寄寄到「〒160-0004 東京都新宿区四谷1丁目6番1号 四谷タワー14階 東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在留調査部門 届出受付担当」,附上在留卡影本,信封註明「届出書在中」人不在窗口附近、又不想用線上系統

如果你還沒註冊過電子届出システム,可以在 ISA 網站搜尋「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電子届出システム」,先完成一次性的利用者情報登錄,之後每次申報都能直接線上處理,也是三種方式裡文件負擔最輕的一種。

三種方式裡,實務上會建議優先選線上:24 小時都能申報,不受窗口營業時間限制,也不需要另外準備任何附件。轉職這段時間通常已經有交接、搬家、新公司報到手續要忙,線上申報能省下跑一趟窗口或準備郵寄信封的時間。窗口和郵寄仍然是合法的申報方式,只是文件跟時間成本相對高一點。

沒報會怎樣

依規定,沒有在 14 天內申報「契約機関に関する届出」,最高可處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如果申報的內容不實,則可能面臨 1 年以下懲役(拘禁刑)或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

除了罰則本身,入管在審查在留資格變更、在留期間更新這類申請時,會把「是否確實履行申報等義務」列為考量因素之一。也就是說,就算這次漏報沒有被直接開罰,長期忽略這項申報義務,也可能在你之後申請 在留期間更新,或更長遠的 永住 審查上,成為對你不利的一項紀錄——邏輯上是同一套「是否遵守法令、確實履行義務」的審查角度,只是永住申請本身另有一套完整的審查基準,這裡不是說永住有專屬於這條申報的硬性規則,而是提醒這種遵法紀錄會被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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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況要不要報?

轉職的情境有很多種變形,不是每一種都需要申報。下面是幾個常見的邊界情況:

情境需要申報嗎說明
同一家公司內部調動分店/據點不需要契約機關本身沒有變,仍是同一家公司
跟原雇主續約(同一份工作)不需要不算「締結新契約」
出向(保留原雇用契約、被外派到另一家公司)需要契約機關關係實質上有變化
派遣(簽約對象是派遣公司)只在跟派遣公司簽約時報一次之後被派到不同客戶端/不同派遣地點,不需要再另外申報
在 14 天期限內已拿到在留資格変更許可不需要另外報離職事件原本預定加入的機構在許可下來時也不需要申報

比較容易搞混的是出向跟派遣這兩種:出向雖然你人是被外派去別的公司上班,但因為你跟原公司的雇用契約關係實質上發生了變化,所以仍然算在申報範圍內;派遣則相反——你真正簽契約的對象是派遣公司,所以申報是在跟派遣公司締結雇用契約的當下報一次,之後不管被派到哪個客戶端、換過幾次專案現場,都不用因為專案異動再另外申報。

高度専門職的人,規則不一樣

如果你目前持的是 高度専門職 1 號,情況跟一般 技人国 轉職不完全相同。高度専門職 1 號的許可是綁定特定雇主的——你的護照上會貼有指定書,指定你所屬的機關。這意味著換工作、即使新工作一樣符合高度専門職的條件,也不能只靠這篇講的申報處理完,你還需要另外提出 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重新取得對新雇主的指定。ISA 官方 Q&A 對這點講得很直接:「転職等によって本邦の公私の機関が変更となるときは、在留資格変更申請が必要となります」。

換句話說,高度専門職轉職時,這篇的 14 天申報義務仍然存在,但它不能取代變更許可申請——兩件事都要處理,順序上通常會先確認變更許可申請的安排,申報則按各自事件的 14 天期限走。

加分動作:就労資格証明書

除了法律要求的申報之外,還有一份文件是選擇性的,但對轉職後的人相對實用:就労資格証明書(Employment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它的作用是讓入管先書面確認,你的新工作內容符合目前的在留資格——等於在下一次在留期間更新之前,先拿到一份「這份工作沒問題」的官方確認。

費用是書面申請 2,000 日圓(收入印紙)、線上申請 1,600 日圓。如果你的雇主或工作內容跟原本核准在留資格時不同,需要另外補充說明新工作的資料,處理時間可能拉長到 1 到 3 個月;如果沒有實質變動,通常當天就能拿到。申請地點是你住所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這份證明書不是必辦項目,但如果你對新工作是否還在 技人国 或 高度専門職 的範圍內沒有十足把握,或者想在下一次更新前先降低不確定性,申請這份證明書會比等到更新時才發現問題來得從容。

轉職時其他別忘了的檢查點

除了這篇講的入管申報,轉職這段時間還有幾個容易被忽略的檢查點:

  • 新合約內容要仔細看:職稱、職務描述寫的是不是跟你實際要做的工作一致,會直接影響你的在留資格是否站得住腳。可以參考 日本工作 offer 的雇用契約,實際上要看什麼
  • 工作內容是否還在你目前在留資格的範圍內:如果新職務其實已經跳出 技人国 的知識型工作範圍,你需要的不是這篇的申報,而是 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沒把握的話,這是要優先確認清楚的一點。
  • 如果順便搬家:住址變更是另一套獨立的 14 天申報,在你住所地的市役所或區役所辦理,跟這篇講的契約機關申報是兩件不同的事,不要搞混或以為報了一個就等於報了另一個。

資料來源

以下官方來源查核日期:2026-07-23。

Shih-Wen Su
Shih-Wen Su Founder & Tech Industry Writer

Former CTO of a TSE-listed company and tech founder with 16+ years in software engineering and nearly a decade building and investing in Japan's tech ecosystem — writing about the move so you don't have to figure it out a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