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減薪。你的職位沒有變動。但在六月前後,你戶頭收到的薪水卻突然變少了。
在日本工作,這是最常見的「剛剛發生了什麼事?」時刻之一。多數情況下,答案就是 住民税 (juminzei)。
讓人陷入誤區的不只是稅金本身,而是它的扣繳時間點。在很多情況下,第一年的薪資單上不會出現 住民税 (juminzei),它會基於你前一年的收入,在之後才開始扣繳。
這就是為什麼到了第二年,即使工作上沒有任何變動,也會有一種被減薪的錯覺。
核心規則:住民稅是看過去,而不是看未來
住民税 (juminzei) 是一種地方稅,主要依據你前一個日曆年的收入來計算。
也就是說:
- 你從1月到12月賺取的收入
- 會用來計算隔年的住民稅
根據 JETRO 的日本稅制總覽,住民稅通常是針對前一年所賺取的收入來徵收。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第二年衝擊」。
當你剛到日本開始第一份工作時,早期的薪資單通常還沒有基於過去日本收入所扣除的住民稅。接著,當下一個年度週期開始,這筆稅金就會出現,你的 手取り (tedori)(實領薪水)也跟著變少。
很多人會忽略的「1月1日規則」
住民稅由哪個地方政府來課,取決於你 1月1日 當天的居住地登記在哪裡。
各大城市官方指南的說明都大同小異:
- 東京:東京都主稅局指出,
個人住民税 (kojin juminzei)是基於前一年的收入,向 1 月 1 日在東京有住址的人徵收;新宿區的英文頁面也用更白話的方式向外國居民說明同一件事。東京都主稅局、新宿區英文說明 - 其他主要城市也是如此:橫濱、名古屋、大阪、廣島、福岡和熊本,都是沿用同樣的「1 月 1 日 + 前一年收入」規則。橫濱、名古屋、大阪、廣島、福岡、熊本
所以實務上的規則是:
- 如果你在1月1日居住在某個城市
- 並且前一年有足夠的應稅收入
- 那個城市通常就會負責向你徵收該年度的住民稅
這也是為什麼在二月搬家,當年的住民稅繳納義務通常不會跟著轉移到新城市。
為什麼通常從六月開始扣款
對於一般上班族來說,住民稅通常透過給与からの特別徴収來繳納,也就是雇主直接從薪水中代扣。
東京都主稅局的特別徵收指南提到,薪資所得者的扣繳期間通常是從六月到隔年五月。
福岡市在它的住民稅繳納頁面說得很清楚:對於薪資所得者,公司會從六月到隔年五月從薪水中扣除稅款。
澀谷區在其英文指南中也提到同樣的事情:公司員工通常會在六月到隔年五月期間被代扣。
橫濱市的英文稅務頁面也指出,稅金通知通常在六月初寄發。
熊本市的做法也一致:其住民稅繳納頁面說明,薪資所得者通常從六月到隔年五月透過**給与からの特別徴収 (kyuyo kara no tokubetsu choshu)**扣繳,而給公司的通知大約會在五月送達。
名古屋和廣島也走同樣的員工代扣模式。名古屋的常見問題解答指出,薪資所得者通常是從 六月到隔年五月 被扣繳;廣島的住民稅常見問題解答則說明,年度總額會分成 12 期,從 六月到隔年五月 分期支付。名古屋、廣島
所以,如果你的實領薪水在六月時出現明顯變化,這個時間點並不是巧合。
而是正常的住民稅週期開始了。
| 時間點 | 發生什麼事 | 為什麼這很重要 |
|---|---|---|
| 1月1日 | 決定你當年住民稅的歸屬城市 | 年中搬家通常不會轉移當年的稅務帳單 |
| 1月到12月 | 你賺取用來作為計稅基礎的收入 | 住民稅會回溯你前一個日曆年的收入 |
| 5月到6月前後 | 城市寄出稅務資訊,公司薪資系統開始處理 | 這是許多員工第一次注意到新增扣款的時間 |
| 6月到隔年5月 | 通常會按月從薪水中代扣 | 你的實領薪水可能會在整整12個月的週期內維持在較低的水準 |
一個具體例子:為什麼第二年感覺比較慘
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
假設有一位外籍軟體工程師:
- 單身
- 40歲以下
- 沒有扶養親屬
- 在日本度過第一個完整的工作年
- 稅前年薪約
¥5,400,000
在第一年,他每個月的薪資單上可能已經會看到:
健康保険 (kenko hoken)厚生年金 (kosei nenkin)雇用保険 (koyo hoken)所得税 (shotokuzei)
但一開始,住民税 (juminzei) 可能只有一點點,甚至完全沒有。
接著,下一個週期開始了。
從很粗略的財務規劃角度來看,在這個收入區間的許多工作者可能會突然發現:
- 每個月大約被扣了
¥15,000到¥25,000的住民税 (juminzei)
這已經足以讓每個月存進銀行戶頭的數字感覺明顯變少了,儘管:
- 你的合約沒有改變
- 你的本薪沒有改變
- 你的公司並沒有「減薪」
住民稅就只是固定的10%嗎?
這是很多網路文章常常草率帶過的地方。
簡單來說:
- 基於所得計算的部分通常被描述為大約 10%
- 但實際的比例分配和額外項目會有所不同
根據 JETRO 的稅制總覽,標準的所得計稅結構通常為:
- 6% 市町村民稅
- 4% 都道府縣民稅
再加上一筆固定金額的均攤部分。
但對於政令指定都市來說,有一個重要的細節差異。
舉例來說:
| 地區範例 | 公布的比例分配 | 我們可以學到什麼 |
|---|---|---|
| 福岡 | 8% 市 / 2% 縣 | 政令指定都市通常會讓市級稅率佔較大比例 |
| 大阪市 | 8% 市 / 2% 府 | 總結來說,基於所得的總稅率通常還是接近 10% |
| 廣島 | 8% 市 / 2% 縣 | 同樣是政令指定都市的模式 |
| 熊本 | 6% 市 / 4% 縣 | 非政令指定都市的例子可能會使用看起來較傳統的 6/4 分配 |
| 神奈川的政令指定都市案例 | 縣級部分可能會顯示為 2.025% | 地方附加稅可能會讓確切的比例分配變得不那麼工整 |
所以最保險的解釋方式是:
- 在許多一般情況下,基於所得的住民稅大約是 10%
- 但各地的確切計算方式並不是完全相同的
這也是為什麼在我的經驗裡,會先把住民稅當作一個預算規劃概念,而不是套用「單一稅率走天下」的假設。
你通常會在薪資單上看到什麼
在上班族的薪資單上,住民稅可能會顯示為:
住民税市民税・県民税- 有時是公司特定的名稱,但指的還是相同的地方稅代扣概念
如果你想更完整看懂薪資單上的其他欄位,我們寫的外國人怎麼看懂日本薪資單有逐行拆解整個薪資結構。
但就這篇文章來說,重點很簡單:
如果六月前後出現了一個新的扣款項目,而且你的 差引支給額 (sashihiki shikyu gaku)(實領金額)變少了,住民稅絕對是你第一個要確認的地方。
為什麼第一年感覺還過得去,第二年卻覺得手頭變緊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會覺得第二年特別有壓力。
在第一年,很多人會根據實際進到銀行戶頭的數字來規劃預算。這感覺很合理。
然後第二年到了,突然間:
- 房租沒變
- 買菜錢沒變
- 通勤費沒變
- 但實領薪水卻變少了
發生這種事不是「運氣不好」,而是延遲課稅。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外籍工作者會把住民稅形容成一種「延後才感受到」的稅。它本來就是制度的一部分,只是因為時間差,體感上很像突然多出一筆新扣款。
第一年該怎麼做,才不會讓第二年那麼痛
最簡單的策略就是,在住民稅開始扣款前,先把它編列進預算裡。
我會給剛到日本的工程師這樣的建議:
- 假設第二年的實領薪水會比第一年少
- 在第一年先建立一個緩衝資金,而不是把所有進到戶頭的錢都當作可以一直隨意花用的收入
- 如果你想養成一個粗略的規劃習慣,每個月先預留一筆住民稅準備金
你不需要在第一天就有完美的財務模型。你只需要避免在心裡把第一年的實領薪水,當成你長期的正常收入標準。
如果你離開日本會怎樣?
這是另一個大家常踩雷的地方。
福岡市的英文指南寫得很清楚:
- 如果你在收到稅金通知前離開日本,你必須指定一位稅務代理人
- 如果你在收到通知後離開,你必須繳清未繳的稅款,或是指定一位稅務代理人
這些內容都詳細列在福岡市的英文指南中。
大阪市的外國居民指南實質上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如果你在離開前無法結清住民稅,請指定一位日本居民為稅務代理人,並通知市政府。
熊本市的說明也很明確:其指南頁面指出,如果你在1月1日之後離開日本,且仍屬於當年的住民稅週期,你通常需要在出發前繳清,或是指定一位 納税管理人 (nozei kanrinin) 來幫你接收通知並處理繳費。
名古屋和廣島也講得很直接。名古屋針對移居海外人士的英文頁面表示,你應該在出發前繳清,或是在名古屋指定一位稅務代理人;廣島針對國際居民的英文頁面則說明,即使你在年中離開日本,依法還是有納稅義務,應該指定一位 納税管理人 (nozei kanrinin)。名古屋、廣島
所以,如果你正計畫離開日本,千萬不要以為只要離開這個國家,問題就會自己消失。
比較保險的做法是問自己:
- 我還有哪些欠款?
- 繳款通知已經發出了嗎?
- 我需要找一位 納税管理人 (nozei kanrinin) 來處理這件事嗎?
如果你在繳稅週期中換工作或辭職會怎樣?
這是一個很多人會忽略的情況,但最後常常就在這裡吃悶虧。
住民稅通常是透過**特別徴収 (tokubetsu choshu)**從你的薪水中代扣。但如果你辭職了,這個從薪水代扣的流程可能會在年中被迫中斷。
廣島市的住民稅指南解釋了基本的運作模式:
- 員工的住民稅通常是從六月到隔年五月分期繳納
- 如果你離開公司,未繳的餘額可能就會停止從薪水代扣
- 剩下的稅款可能會轉為普通徴収 (futsu choshu),也就是直接寄繳費單給你繳納
- 或者,視情況而定,它可能會從你最後一個月的薪水或退職金中一次扣除
熊本市的特別徵收頁面實務上也提到相同概念:如果因為辭職而無法從薪水代扣,剩餘的金額可能會從一般薪資扣繳的路徑轉出。
所以如果你換工作,有三個問題你應該要立刻確認:
- 前公司會從最後一份薪水中一次扣除餘額嗎?
- 新公司會接續辦理**特別徴収 (tokubetsu choshu)**嗎?
- 還是你會收到轉為**普通徴収 (futsu choshu)**的繳費單?
如果你沒有確認這點,很容易就會以為事情解決了,結果之後卻被那些你根本沒有預算準備的繳費單給打個措手不及。
常見的迷思與誤區
以下是我最常看到的幾個誤區:
- 以為第一年的實領薪水就是長期的正常收入
- 以為六月薪水變少是公司人資算錯錢
- 把每個城市的住民稅規定看得一模一樣
- 搬家或離開時忘記了「1月1日」規則
- 沒有處理好繳稅事宜或是指定稅務代理人就直接離開日本
這些都不是什麼少見的失誤。只是這個制度把扣稅時間點拉開了,所以很多人都是等到真的影響到每月入帳,才第一次有感。
重點回顧
如果你在日本第二年的薪水突然感覺變少了,請先檢查這五件事:
- 六月前後你的薪資單上是不是開始出現
住民税 (juminzei)了? - 在1月1日那天,你是住在那一個市區町村嗎?
- 這筆稅款是基於你前一個日曆年的收入計算的嗎?
- 你的公司是從六月到隔年五月透過薪水代扣嗎?
- 如果你要搬家或離開日本,你是否需要結清稅款或是指定一位
納税管理人 (nozei kanrinin)?
一旦你搞懂這五點,這份「薪水縮水」就不會再讓你感到莫名其妙了。
雖然還是很煩人,但至少它變得有跡可循。
主要參考資料:JETRO 的日本稅制與住民稅;東京都主稅局的個人住民稅及六月至隔年五月的特別徵收;新宿區關於住民稅的英文頁面;澀谷區關於住民稅與薪資代扣時程;福岡市的英文稅務資訊、六月至隔年五月的薪資代扣以及基於所得的稅率分配;橫濱市的市府與縣府住民稅;大阪市的外國居民稅務指南與生活手續稅務總覽;神奈川縣的個人縣民稅與特別徵收;熊本市關於納稅義務人與前一年基準、六月至隔年五月的薪資代扣以及離開日本時的稅務代理人規定;名古屋關於納稅義務人、隔年課稅規則、六月至隔年五月的薪資代扣、稅率計算範例以及離開日本的繳費與稅務代理人規定;廣島關於納稅義務人、國際居民英文指南、六月至隔年五月的薪資代扣以及基於所得的分配。